中新網11月25日電 農夫山泉今天在其官方微博回覆京華時報11月22日的問題。並稱,若京華時報仍有疑問,農夫山泉願於本月29日(本周五)上午9時,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,農夫山泉訴京華時報社侵犯名譽權糾紛案的庭審現場,當庭回覆。
  農夫山泉11月4日在其官方微博稱,當天上午農夫山泉派員上京舉報《京華時報》。農夫山泉稱,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,《京華時報》捏造國家行政主管部門意見,持續28天以連續67個版面、76篇報道攻擊農夫山泉,具有明顯的預謀和組織性質,對農夫山泉實行輿論暴力。目前,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已受理。
  農夫山泉稱:“如此規模的對一家企業的批評報道,在中國新聞史上絕無僅有。”
  今年4月10日,《京華時報》報道稱,農夫山泉瓶裝水的生產標準還不如自來水,隨後,《京華時報》進行了持續追蹤報道。5月6日,北京市質監局介入調查,農夫山泉桶裝水因標準問題停產。同日,農夫山泉宣佈已經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《京華時報》賠償名譽權損失6000萬元。  (原標題:農夫山泉訴京華時報社侵犯名譽權 回覆對方提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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